伽羅華(Évariste Galois,公元1811年─公元1832年)是法國對函數論、方程式論和數論作出重要貢獻的數學家,他的工作為群論(一個他引進的名詞)奠定了基礎;所有這些進展都源自他尚在校就讀時欲證明五次多項式方程根數解(Solution
by Radicals)的不可能性(其實當時已為阿貝爾(Abel)所證明,只不過伽羅華並不知道),和描述任意多項式方程可解性的一般條件的打算。雖然他己經發表了一些論文,但當他於1829年將論文送交科學院時,第一次所交論文卻被柯西(Cauchy)遺失了,第二次則被傳立葉(Fourier)所遺失;他還與埃科爾綜合技術學院(École
Polytechnique)的口試主考人發生頂撞而被拒絕給予一個職位。在父親自殺後,他放棄投身於數學生涯,註冊擔任輔導教師,結果因撰寫反加主制的文章而被開除,且因信仰共和體制而兩次下獄。他第三次送交科學院的論文亦為泊松(Poisson)所拒絕。伽羅華死於一次決鬥,可能是被保皇派或警探所淚怒而致,時年20歲。他被公認為數學界兩個最具浪漫主義色彩的人物之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