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幾何原本》第VIII卷 |
命題 |
1. |
如果有幾個數成連比例,而且它們的兩外項互質,則這些數是與它們有相同比的數組中最小數組。 |
2. |
按規定的個數,求出成連比例的且有已知比的最小數組。 |
3. |
如果成連比的幾個數是與它們有相同比的數中的最小者,則它們的兩外項是互質的。 |
4. |
已知由最小數給出的幾個比,求成連比例的幾個數,它們是有已知比中的最小數組。 |
5. |
面數互比是它們邊比的複比。 |
6. |
如果有幾個成連比例的數,而且第一個量不盡第二個,則任何一個也量不盡其他任一個。 |
7. |
如果有幾個成連比例的數,且第一個量盡最後一個。則它也量盡第二個。 |
8. |
如果在兩數之間插入幾個與它們成連比例的數。則無論插入在它們之間有多少個成連比例的數,那麼在與原來兩數有同比的兩數之間也能插入多少個成連比例的數。 |
9. |
如果兩數互質,且插在它們之間的一些數成連比例。這樣一些成連比例的數無論有多少個,那麼在互質兩數的每一個數和單位之間同樣有多少個成連比例的數。 |
10. |
如果插在兩個數中的每一個與一個單位之間的一些數成連比例。那麼無論插在這兩數的每一個與單位之間有多少個數成連比例,則插在這兩數之間也有同樣多少個數成連比例。 |
11. |
在兩個平方數之間有一個比例中項數,且兩平方數之比如同它們的邊與邊的二次比。 |
12. |
在兩個立方數之間有兩個比例中項數,且兩立方數之比如同它們的邊與邊的三次比。 |
13. |
如果有幾個數成連比例,且每個自乘得某數,則這些乘積成比例,又如果原來這些數再乘這些乘積得某些數,則最後這些數也成比例。 |
14. |
如果一個平方數量盡另一個平方數,則其一個的邊也量盡另一個的邊;又如果兩平方數的一個的邊量盡另一個的邊,則其一平方數也量盡另一平方數。 |
15. |
如果一個立方數量盡另一個立方數,則其一個的邊也量盡另一個的邊;又如果兩立方數的一個的邊量盡另一個的邊,則一個立方數也量盡另一個立方數。 |
16. |
如果一平方數量不盡另一平方數,則其一個的邊也量不盡另一個的邊;又如果兩平方數的一個的邊量不盡另一個的邊,則其一平方數也量不盡另一平方數。 |
17. |
如果一個立方數量不盡另一個立方數,則其一個的邊也量不盡另一個的邊;又如果兩立方數的一個的邊量不盡另一個的邊,則其一立方數也量不盡另一立方數。 |
18. |
在兩個相似面數之間必有一個比例中項數,又這兩個面數之比如同兩對應邊的二次比。 |
19. |
在兩個相似體數之間,必有兩個比例中項數,且兩相似體數之比對於它們對應邊的三次比。 |
20. |
如果在兩個數之間有一個比例中項數,則這兩個數是相似面數。 |
21. |
如果在兩個數之間有兩個比例中項數,則這兩個數是相似體數。 |
22. |
如果三個數成連比例,且第一個是平方數,則第三個也是平方數。 |
23. |
如果四個數成連比例,而且第一個是立方數,則第四個也是立方數。 |
24. |
如果兩個數相比如同兩個平方數相比,且第一個數是平方數,則第二個數也是平方數。 |
25. |
如果兩個數相比如同兩立方數相比,且第一個數是立方數,則第二個數也是立方數。 |
26. |
相似面數相比如同平方數相比。 |
27. |
相似體矢相比如同立方數相比。 |